更新时间:2022.09.19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 录音录像要有
离婚证就可以是录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证据和证明力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由于录音材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诉讼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但是偷录音未必具备证明力,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才能证明待证事实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
发现他人骗婚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骗婚是诈骗罪的一种行为方式。如果录音证据是被害人或侦查机关等依法收集的,且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录音证据是我国法定证据种类的一种,只要符合“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就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偷录的录音和视频,往往因其不符合取证手段的合法性而不被法院采纳,但是这不代表偷录获得的录音就不能作为证据。 如果作为证据使用,需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
“通话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偷录的录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的取得途径合同,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二、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没有进行剪辑。 三、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四、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
手机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等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使用。但是诉讼活动中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特性才能作为证据: 1、客观真实性,对于电子证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一般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才能被认定; 2、证据的关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录音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