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短信作为离婚证据的要求: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单独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2、要证明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3、短信是间接证据。4、可以对短信进行必要的公证。5、可向
录音在法律上算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种类主要包括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录音一般属于视听资料。
偷偷录音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确认录音证据是有效的,合法的行为。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
手机短信息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属于证据中的书证类型。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一般内地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手
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还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甚至聊天记录等,所以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范畴。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审理,支持债权人提出的的合法诉求,借条不是唯一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
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实施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偷拍、偷录,应认定为合法的。例如交通道路上为了监督公路交通秩序而设置的电子眼、电子摄头等偷录偷拍下来的视听材料就是合法的。 如果在他人私密场所中安装摄像探头等设施取得的视听资料应该是非法的,就是侵犯他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讨债的证据。不过有以下几点要求: (1)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 (2)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限制,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 微信聊天记录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作为有效证据: 1、需要明确微信聊天双方的真实身份。 2、微信证据要具有完整性,即具有借钱的完整意思表达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使用。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起诉证据,是当事人为获得积极的起诉后果而于起诉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用来证明起诉人享有起诉权以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的证据材料。起诉证据的提供者为原告,原告在诉讼中占有主动地位,对其
遭遇合同诈骗,没有证据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