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三、补偿方式相对单一。 四、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来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
无证房屋在征地拆迁中的处理是:属于合法建筑的无证房屋有权主张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属于违章建筑的无证房屋无权主张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征地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然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包括: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修正,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司法解释,共计32条。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