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都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别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
情况下可变更监护人权利:法定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如下情况和终止监护人权利: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被监护的精神病人痊愈、监护人死亡。
可以撤销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1、父母实施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 2、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孩子处于危困状态; 3、父母实施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人民法院可以将监护人资格撤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监护资格是可以依法撤销的。例如,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一般需由有关人员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父母监护资格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
父母监护资格申请撤销的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
监护资格能抛弃或转让,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