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按顺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其他监护人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但是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撤销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条件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以下情形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不属于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且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
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流程如下: 1、被监护人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法院受理后,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并实施临时监护措施; 3、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指定新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撤销监护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三十九、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413.申请确定监护人414.申请指定监护人415.申请变更监护人416.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417.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