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当事人如认为二审裁判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而不能再对二审裁定或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不服民事判决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情形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不服二审刑事判决的申诉方式如下: 1、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提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2、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处提起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申诉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
可以向二审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申诉,到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然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会开庭,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对判决书不服要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需要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 2、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3、原审人民法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是对二判决结果不服的,一般是提出申诉。
不服刑事判决一般只可以提起一次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不服刑事判决的,可以提起一次抗诉。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对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