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通过提供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等方法,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但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并不代表已经没事了,案件还没有了结。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还要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所以,侦查机关将案件侦查终结了,就会移交到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
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后的处理: 1、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不会中断; 2、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事实
案件没到检察院,但取保候审到期了,并且受案机关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时被公安机关带走的原因有很多种,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或者先予以拘留。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候审。但是检察院批捕过后就很难再有机会取保候审了。因为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已经掌握了嫌疑人犯罪的确切证据,检察院会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由法院判刑。因此这种情况只能由律师积极申请缓刑。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结果是: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
可以,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