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房屋过户登记申请表。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法律规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手续和材料是: 1.权利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产权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至房屋管理部门; 2.房屋管理部门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 3.税金缴纳完毕开具完税证明,给予过户回执。
房屋办理过户,需要8种材料。分别是: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5、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执行通知书;7、产权部门的批准转移文件;8
当事人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协议公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要补交土地收益和房屋差价证明;已购有经济适用房拿到契税完税凭证之后,要补交土地收益证
进行房屋买卖具体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如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租赁房屋应当提交的材料是: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房屋买卖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是: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赠与需要的材料是: 1.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