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商业秘密的范围: 1、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2、经营信息。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比如配方、生产工艺、图纸等,一旦泄密,企业可能会遭致灭顶之灾。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这一类商业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 2、企业可以采取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 3、企业可以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
商业秘密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合法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有过错的第三人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行为。
商业秘密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价值性。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 2、保密性。即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秘密性。即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有: 1、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如下: 1、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