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遗嘱依法订立的孙子可以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爷爷的房产孙子继承,通过订立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
订立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
订立遗嘱属于法律行为,不属于法律事件。法律事件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一类,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订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
一般来说满足订立遗嘱的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自于订立遗嘱人的自愿、处分的是遗嘱订立人的个人财产、遗嘱内容合法且未被篡改这四个条件的遗嘱即有效力。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法定继承中优先继承的原则; 3、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平均分配原则; 4、照顾分配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援助原则。 继承开始后,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照顾分配的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 (一)申请。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证人员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
公证遗嘱的订立程序: (一)申请。立遗嘱人应当向住所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证人审查遗嘱涉及的事项和财产。遗嘱公证由两名公证人共同办理; (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
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是: 1、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撤销变更的方式是: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