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0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犯了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应这样进行处罚:犯罪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处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与伪造、改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也是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构成条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
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个罪名是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上述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者涉及其中一个对象的,都会构成这一罪名
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情况下仍持有,且涉嫌伪造发票数量较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作罚金处罚;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巨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针对单位犯本罪的,除了对单位判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规定,行为人犯本罪的,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产生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行为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