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建筑承揽合同司法解释:建筑承揽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揽人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并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准确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共有44个条文。具体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竣工日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后如何处理,承包人非法转包,当事人垫资,建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予以支持。承包人违法分包、分包建设工程或者实际施工人员无资质的,应当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合法分包建筑工程的要件有: 1.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 2.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 3.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可以解除。解除的具体方法是: 一、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二、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
挂靠建筑公司承建不合法。我国法律对工程挂靠作了禁止性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具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而建筑公司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提前解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法。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等。若是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也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的三种计价方式分别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选择哪种合同计价方法应该在合同当中提前约定清楚,这也得根据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总价合同的话,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就应该确定下来。
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定性主要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
1、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黑合同的效力 除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的变相降低工程价款的合同无效外,其他黑合同的效力,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