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结婚后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结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房产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
有贷款的房屋,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是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或者是婚前按揭购买且房屋登记为两人名字的,那么这两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2、变价分割,将共有的房屋进行买卖,卖房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与孩子的年龄密切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孩子的抚养
离婚时,婚前房产并不会纳入财产的分割部分。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被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并不存在婚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处理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针对的是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房产。由于只有其中一方出资购买了房产,而且如果不存在赠与对方房产的情形的话,这时候没有出资的另一方当然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被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房屋本身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的话,那么随时都可以办理加名字的手续。但是如果房屋是有抵押贷款的,那么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把贷款结清之后才可以加名字。要办理房屋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双方只需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网签的情况,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定,并没有单一的标准。通常情况下,如果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那么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支付购房款,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之间签订过有关的财产协议,有
结婚后三个月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的分割,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下,即使该房产只登记于一
婚后一方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换句话说,需要被分割或者分配的,应当是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并不需要进行偿还。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
婚后按揭房子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一方想要,一方不想要的,那就比较简单,直接把这个房屋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2、第二种情形是双方都要房的,法院会遵循双方的意见,按照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房,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竞价为基础,给对方相应的金额
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当事人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到胁迫的一方、或者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民政局或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有: 1、因遭受胁迫结婚的,则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
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