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自己有贷款的人,也是同样可以为别人做担保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代替能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证人。但能否做担保要由贷款的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的征信情况后才能确定。银行对担保人审查的是当事人的担保能力而不是当事人
贷款人能否贷款取决于其还款能力和提供的担保情况。与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没有必然关系。
自己有贷款,可以当担保人的,但应当经过出借人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
自己贷款不能自己担保。银行或金融机构要求用户提供担保人,那么就必须由第三方来担保。就是因为用户本人无法通过贷款审核,因此才会要求增加担保人来提高用户的还款能力,用户将自己设为担保人,这就违背了金融机构
从法理上说,任何连带担保人都有全额偿还的义务,不过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决问题。
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做贷款担保人: 1、该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年纪在18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即可; 2、本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证件,在贷款申请的所在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的; 3、担保人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社保是否可以自己网上缴纳,应当根据购买者的身份进行确定,职工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可以由本人在网上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由用人单位直接从工资扣除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并且代替职工去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个人购买社会保险的,
离职了社保可以自己交。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若个人再就业的,又可以继续转为单位缴纳社保,这并不矛盾与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