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仲裁庭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况: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
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一般来说,裁定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其次,是不先予执行对于劳动者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3、先予执行不需要当事人财产保全; 4、另一方有先予执行的经济条件。
不予仲裁的案件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仲裁是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制度。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
仲裁诉讼期间中断情形包括: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如下:1、申请仲裁主体不合格;2、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3、不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4、仲裁申请已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5、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即不是劳动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 一般来说,裁定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其次,是不先予执行对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