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设立债权代位权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必须有权存在; (三)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 (二)债权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 (三)前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为合法有效的关系; (四)其他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如下:首先是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一定要是依法成立的合法债务关系。然后是债务人必须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是返还请求权等权利。其次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