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此罪的犯罪对象是 “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
如果协助组织卖淫的管帐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又符合其他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决缓刑。其他缓刑条件为: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于被
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一起实行犯罪行为,并且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第二,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都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这个意思是指,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犯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介绍卖淫罪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介绍卖淫违法行为,两者的表述完全一致,但对应的处罚是有差别的。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介绍卖淫罪是指故意用金钱、物质或者是其它利益为手段,为卖淫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其对象即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但其引诱的对象不包括幼女。本罪的立案标准有: 1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迫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为: 行为人强迫他人实施卖淫,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组织者财产。 如果行为人是强迫未成年人实施卖淫,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使用胁迫、虐待、暴力等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本罪的量刑有: 1、行为人犯本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 2、行为人犯本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
强迫卖淫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经
犯强迫卖淫罪判几年,需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 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对有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迫卖淫罪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活动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相关刑事责任。强迫卖淫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主要为:妇女、未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及男性。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强迫卖淫罪,具体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实际案情确定。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并且经过办案机关核准后,就能取保侯审,否则就不能进行取保候审。我国法定取保侯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犯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容留卖淫罪,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容留卖淫违法行为,两者的表述完全一致,但对应的处罚是有差别的。容留卖淫罪,是指为他人卖淫嫖娼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容留
党组织关系丢失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