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医疗事故鉴定后15日内可以再次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级
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是: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3、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4、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的标准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二、受理;三、初次鉴定;四、补充鉴定;五、重新鉴定;六、复核鉴定;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八、出庭。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
(1)申办范围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提交材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交医疗事故鉴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第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2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 当事人就鉴定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提出确定鉴定人的方法,当事人同意的,按照该方法确定
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的区别在于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鉴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事件的鉴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发生医疗事故想要求赔偿,应做好以下工作:1.先请有关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等级。2.明确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明确医疗过失损害后果与患者身体状况之间的关系。4.明确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伙食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为45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负责组织鉴定的医学会在收到鉴定申请以及鉴定材料后,需要在45天内出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的结果不服的,可在15天内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