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结婚
有下列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1.因受胁迫结婚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第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想离婚,应该达到离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可撤销的婚姻具有下列法定情形: 1、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为隐瞒疾病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在知道事由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