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婚姻登记机关不可撤销婚姻,只有法院才可以撤销,且撤销的法定程序如下: 1、相关人员到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2、法院依法受理,并进行调查; 3、经调查,确认符合撤销情形,应依法予以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婚姻关系。只要经审查认为被胁迫结婚是真实的,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问题,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无效。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时都有禁止结婚的条件,那么这种婚
婚姻登记机关对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非常简单:只要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问题的,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只能找法院解决。如果夫妻双方登记结婚时
婚姻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只有法院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法律规定,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不可以撤销婚姻。婚姻当事人撤销婚姻的,需要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
婚姻登记机关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按照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是: 1.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的进行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
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都能宣布婚姻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有法院。法律规定,如果夫妻间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及和禁止结婚的亲属登记结婚的行为。那么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能够撤销婚姻关系。对于可撤销婚姻,如受胁迫而订立婚姻关系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即可撤销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