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而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的民事
夫妻离婚只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离婚后个人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在婚前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获得的只归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前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1、婚前个人的收入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2、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3、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财产权益,如知识产权; 4、婚前订立财产协议的,算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
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获得了的财产算婚前财产。 具体来说下列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
自愿离婚流程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
自愿离婚需要提交的证件: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