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股份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公司的资本是由股份所组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需要具备法定的资格,并且要达到法定人数的要求; 2、股份发行、
公司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一般是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不是股东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也可以担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定要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不是职工代表的职工不能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担任公司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包括: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发起人不允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是一般而言,公司上市时,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时间都已经超过一年。 2、公司上市之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年内不允许对外转让。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种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果根据公司章程,该股权转让行为应当经过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七点,分别是: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5、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隐名股东想要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应参照《公司
股东退股有两种情况:第一,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第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务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
首先,优先股股东有股利分配的优先权。根据一般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其次,优先股股东有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如果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了,优先股股东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得到剩余资产的偿还。另外,优先股股东还有有限投票权。虽然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