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定义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子公司等的权益性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是怎样的: 1.对子公司的投资; 2.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 3.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 3、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 3、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 3、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