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种类有: 1、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纠纷; 2、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纠纷; 3、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致使工期延误的纠纷; 4、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项的纠纷。
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方式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向法院申请拍卖。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
行使建设工程抵押权的规定条件是:标的一般是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基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生债权;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法定抵押权的标的物限于建设工程本身。
可以备案,但是需要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为前提条件。在建工程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在建工程的占有,将其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其上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在建工程抵押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只有在工程竣工并经竣工验收备案,且在其他要件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房产证。当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完成后,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也会及时要求、督促抵押人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只有将在建工程抵押的
监理人的责任是: (一)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二)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
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施工以下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一)未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三)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四)造成暂停施工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