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个人债务还款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债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 2、普通债权是第二清偿顺序,个人财产清偿优先债权后,不足以清偿已知普通债权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按照其数额的比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了种类相同的多笔债务。债务人的钱不够清偿对该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先抵充到期的;多笔债务都到期的,先抵充没有担保或者担保少的债务;都没有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先履行债务人负担比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
1、优先债权为 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
第一、债权人抵销权的禁止。当某一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而该合伙人的债权人同时又负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时,该债权人只能请求合伙人履行债务,而不得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主张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其对某一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
债权是平等的,不分先后,没有优先权。因此,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多个债务时,按债务的比例偿还。有抵押权、质权等物权的,优先于其他债务。
继承顺序的主要依据就是指,我国的民法典以及继承法构成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在我国继承法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大类。法定继承中就具体规定了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的顺序:首先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民事主体对其债务应当承担全面清偿责任,若是该民事主体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其也应当以其自身的所有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配所得的收益来清偿其债务。有限合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有以下其他规定也需要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