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对于导致婚姻无效的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未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写错,当事人可以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手续。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
以下三种婚姻是无效的: (一)重婚的婚姻; (二)夫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如果结婚时夫妻中有人未到法定婚龄,到了法定婚龄后该婚姻有效。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双方的婚姻状况均为未婚而不是离异。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查询明确属实的无效婚姻应当收回结婚证并宣布婚姻无效。法院会针对夫妻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进行解除,并且会对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的财物及其子女适当的进行处理。在此期间的财物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属于一般的共同财物对待。法院
无效婚姻的理解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只要存在这三种情之一,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