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效的行政裁判文书; 2、裁判文件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绝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两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并且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当事人无能力履行或者履行确有困难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并且确有理由的;或者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
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
行政机关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并且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
行政强制执行方法包括强制戒毒,强制拍卖,查封,划拨存款,征收滞纳金,恢复原状,强制教育,强制收购等,行政单位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并不一定是当事人做出了违法行为。行政单位既有权利进行行政强制处罚,又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行政单位决定采
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是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
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的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证明材料,且经法院核实,材料不得进行伪造、变造等要保证真实性; (3)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规定的期限范围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