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医疗事故处理: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调解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
对于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医疗事故的维权方式有: 一、医患双方平等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三、调解不成,或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四、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构成一级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造成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纠纷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接到报告后
医生解决医疗纠纷的标准: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造成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纠纷的,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报告; 2、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
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