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介于高空坠物的危害,应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等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1、不主动抛物。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警惕高架的广告牌。 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 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 5、关注警示牌通告。 6、尽量走内街。 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发生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赔。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才需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
高空坠物的规定如下: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赔偿伤者受伤所花费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致残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达到伤亡程度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高空坠物砸到汽车的,优先找坠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索赔,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
高空坠物处理措施有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保险;行人预防。责任划分为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砸死人的应当赔偿受害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高空坠物砸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