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如果当事人对合同附有终止期限,自终止期限到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就自然终止,此时合同过期了自然就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
一般情况下,合同过期了是没有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当事人在意愿自由、平等公开的条件下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当合同达到约定期限,或者已经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生效、终止的条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
要看合同对于违约是怎么约定的惩戒条款。如果约定到期没有支付房款合同自动失效,那么合同就会失效。再就是是否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如果没有,也可以中止合同执行。
没有购房指标签了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购房指标是房屋买卖成立的基础,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没有购房指标还签订购房合同违背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以无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过期了自然失效。合同的失效是合同约定条款的失效,不影响合同本身有效部分的继续执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失效时间一般为房屋登记过户完毕之时。
合同已经签署既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是附条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没有签订时间,证明方式可以用推理方式,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上肯定有付款日期和交房日期,按照日常习惯进行推理,签订时间肯定要早于付款时间和交房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
过了有效期的合同不能统一认定为无效。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终止,但是租赁合同有效期过了后,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适用租赁物,出租人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过了有效期的合同不是无效的,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过了有效期的合同依旧有一定的溯及力,对合同中所约定的部分事项依旧有效。
购房合同没有交房日期有效的,可能是开发商故意漏掉的。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确定交房时间后,补充在合同上,作为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还是逾期不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进行索赔。根据法律规定与实务情形,一般下列情形可以作为买房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
合同过期了有没有效力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果是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理论上应该是没有过期之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条件“如合同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合同自动终止”,那么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就自动终止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那么理论上合同一直处于有效的状态,除非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解除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