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自己立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形式有多种,自己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并且意思真实有效,没有经他人篡改或者胁迫的,那么自书遗嘱自遗嘱人签字时发生法律效力,自书遗嘱还应当注明年
只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立遗嘱人及见证人未亲笔签名的代书遗嘱没有效,因为代书遗嘱有效的前提条件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写完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没有亲笔签名的没有效。
满足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有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不被威胁、胁迫。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
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自写遗嘱是有效力的。遗嘱形式一般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一个有效的自书遗嘱应包括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需要注明年月日、需要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三个形式要件,若三个形式要件缺少任何一个
录音遗嘱也是法定的遗嘱形式,录音遗嘱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
依情况而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若符合该条件,则遗嘱有效;反之,则遗嘱无效。
具备遗嘱的所有有效要件的自书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 2、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 4、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关于此继承人的部分内
1、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是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或可证明是由他人代为打印的,则一般应认定为代书遗嘱。这时候,就要满足代书遗嘱的条件。 2、如果声称是立遗嘱人自己打印的,即便上面有立遗嘱人的签名,打印的遗嘱被承认的概率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