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有子女在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因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子女、父母、配偶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即使子女不在了,只要还存在着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兄弟姐妹就不
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视情况而定。遗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的,则拥有继承权。若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
有继承权,但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财产的机会,除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遗嘱继承中,父母通过遗嘱将遗产继承给兄弟姐妹。 2、在法定继承中,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
父母死了兄弟可以继承兄弟的遗产,但是兄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不存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才有可能存在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无先后)。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先后顺序)。所以父亲的兄
有。这是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母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因父母的离婚或再婚而消除,无论是与继父生活或与继母一起生活,与生父、生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存在。所以,继
兄弟之间有继承权。兄弟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对彼此之间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具体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养兄弟、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过继的子女没有办理法律要求的收养手续的,仍然属于亲生父母的子女,对亲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但是已经办理收养手续的,则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已经消除,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兄弟有继承权,亲兄弟姐妹是指由父母所生育的彼此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
子女如果没有配偶,兄弟姐妹则可以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中的父母不在,可有配偶和子女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配偶和子女才轮到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