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取得行政诉讼证据的方式是: 1、被告应当对所作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应当提供所作的行政行为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 2、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3、被告不能提供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无法提供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期
原告或者第三人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收集;只有在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才能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申请的主体是原告或者第三人。行政机关不能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客观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拥有充足的人员
行政诉讼中如果原告想撤销对被告的起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中法院收到证据的,应当出具收到证据的凭证,并在开庭时依法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准备时间,以防止当事人利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给对方当事人突然袭击,扰乱诉讼进程。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截止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行政诉讼的鉴定证据如果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且经当事人相互质证,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证据,可作为定案依据;如果该证据不属实的,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行政诉讼中,由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即行政机关要证明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下列情况下,原告需要提出证据证明: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应当提供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要提供损害是因行政行为造成的证据。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行政诉讼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来收取诉讼费:对于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收取100元的案件受理费;对于其他的行政案件,每件收取50元的案件受理费。至于申请费等其他的诉讼费用,则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来收取。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由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等分类。所以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
制作行政诉讼证据清单: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
确认行政诉讼证据方法为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来判定。真实性指证据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存在的客观事实;合法性指证据的获得在程序上合法;关联性指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被告依据原告或者第三人用书面形式或在庭审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明确提出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补充证据的申请形式与原告或第三人表示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方式相对应,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