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 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
法律对股东表决权作出了以下规定: 1、一般股东表决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如果规章未作约定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标准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因为业主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执行的是业主大会的决定,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是有业主共同决定的,所以是可以代表业主的意愿的。
制定和修订业主会议议事的规则,业主会议议事的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和运作的规则,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还有制定和修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管理规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管理规定》是小区内全部业主的自我管理、自律、自我规范的规则,应该由小区内所有的业主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须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有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涉及到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标准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一般由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3、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表决权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一百零三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规则如下: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