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非常危急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 1、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情况非常紧急,无法订立其他遗嘱; 3、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父母健在可以是可以立遗嘱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必须表达真实意图等,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则所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老人立遗嘱时不需要子女在场。遗嘱是遗嘱人对生产财产依法处理的承诺。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人继承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这种法律行为属于未经他人同意的单方面法律行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
被遗弃的孩子如果被人收养,该孩子与原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而消除,故不用履行对原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只需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与养父母没有办理收养关系,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不成立,仍需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疏忽这些类似问题,也会
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疏忽这些类似问题,也会
父母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的,可以立遗嘱。父母想将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将房子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父母在立遗嘱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嘱方式,父母去世后,遗留的房子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父母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子
具有以下情形可认定父母遗弃子女罪: 1、父母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即在遗弃中有打骂、虐待行为的; 2、父母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子女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3、因遗弃而使子女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子女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
具有以下情形可认定父母遗弃子女罪: 1、父母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即在遗弃中有打骂、虐待行为的; 2、父母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子女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3、因遗弃而使子女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子女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
父亲死后,母亲立遗嘱的方式: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父母健在立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意识清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别人财产或者非法财产; 3、立遗嘱的程序需要合法、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4、代理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父母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的,可以立遗嘱。父母想将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将房子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父母在立遗嘱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嘱方式,父母去世后,遗留的房子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父母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子
祖父母可以把遗产留给孙子女,但这个不叫“遗嘱继承”,而是叫作“遗赠”。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