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提起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自然人: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是自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天之内提出,不过有法律规定大于六十天的除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有别的正当理由导致在法定申请期间之内不能够申请的,申请期间从障碍解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一般是60日,但也有超过六十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行政复议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 2、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行政复议回复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能少于六十日,也可能超过六十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限一般有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此外,如果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