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
认为行政审批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应当事人申请而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
公诉的起诉部门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允许越级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不算刑事处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自然就不存在刑事处罚了。 我国只有法院才能作出刑事处罚的决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2、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
刑事案件的不起诉满足下体现在: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诉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在程序上做出的否定裁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次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起诉的请求在实体上不能得到支持,比如请求无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等。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只能通过申诉处理。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如果侵权是基于合同关系且侵权与合同纠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反诉的实质条件是指反诉与本诉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它是构成反诉的核心要件。所谓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是指反诉标的及请求与本诉标的及请求有牵连,这种牵
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在民事诉讼中要提出反诉首先就要符合提出反诉条件的相关规定,例如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检察院不予起诉意味着当事人可能有罪,但因为情节轻微等特殊情况,因此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第一,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
开除公职以判处刑罚为前提。而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种决定。不起诉的效力是结束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