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决定的抚育费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抚育费不足或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特殊的情况,因此必然要对其抚育费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可以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抚养权可以协商解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抚养权是由孩子的年龄决定的: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2到8周岁的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 3)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这些: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条件有: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是两周岁以下的。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子女未满两周岁;子女跟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女方能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女方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生活状况;子女已经满八周岁的,愿意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的。
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孩子。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子女
法院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几种: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都随母方生活;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某些原因女方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情况;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如果改变了生活的环境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没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
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情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
子女抚育费变更的条件是: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