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法;等等。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主体完全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与相对人假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等。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为: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提交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买卖合同是卖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为:如果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则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出卖人剥夺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享受政府或单位的优惠补贴,违反法律规定不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的优先购
1、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一方预期违约。也就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是:因卖方导致合同无效的应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买方导致合同无效的应赔偿卖方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下列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的主要条款分别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主体的姓名、单位和地址;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等;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