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缴纳罚金,应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对缴纳罚金时间做出说明,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罚金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
罚金一般是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交的。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
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 2、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
交不起罚金与不能判处缓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对罚金的判处法院可以随时追缴,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就可以判处缓刑。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
免除刑事处罚一般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犯罪分子自首且犯罪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判缓刑并处罚金不交罚金不会影响缓刑判决,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人民法院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被执行人,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判刑后罚金交给法院。刑事判决生效后,应当到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缴纳罚金。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缴纳罚金的,由第一审法院强制执行。第一审法院立案执行后,犯罪人应当到第一审法院缴纳罚金。
在刑事诉讼中,应该由法院先出判决,再交罚金。 罚金的交纳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交纳的期限在判决书中有载明,所以罚金一般是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交的。
法院判了实刑后的罚金一般不能不交。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会强制被执行人缴纳。但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