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劳务派遣终止不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务派遣终止代表着项目的终止,并不代表着劳务关系的终止,劳务关系的终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终止;但是还是有一些例外情况。
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并且其中一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举证。
没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如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双方都不想续签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
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办法: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来予以证明;如果公司拒不承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劳动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单位为劳动者申请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资料的,可认定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以及法律上,我国也认同事实劳动关系,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形成的劳动关系的存在。书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实践中形成用工关系,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效力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不一定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 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到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