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负责捕诉的部门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经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看是否符合以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则是二十年。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取决于所犯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时效为二十年。但是在人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理期限是: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存疑不起诉: 1、案件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定罪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3、定罪处罚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 4、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无法排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