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股东还可以在法定情况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股权众筹的特征包括又:低门槛;高要求;融资简单;依托大众等。《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
名誉侵权行为的特征: 1、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的人。 2、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 3、名誉侵权在客观方面具有明显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
隐名股东,与之相对应的则为显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其出资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即通常意义上的幕后投资者。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查阅、复制权,表决权,分红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等。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订立股权代持协议的,隐名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
隐名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三种,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而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自己的责任。
别除权有以下特征: 1、性质特定。即别除权是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对破产财产所享有的一种权利; 2、范围特定,即该权利的行使以担保标的物为限; 3、行使条件特定。 即权利的行使不依据破产程序,权利人可在破产程序之外,可以通过民事执行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股权融资有下列特征: 1、筹集的资金具有永久性。 2、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多少与支付与否视公司有无盈利和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3、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来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在我国公司里的股东的权利都有: (一)获得股利、行使表决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以及查阅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文件等; (二)转让股权; (三)公司股东的其他特殊权利。
隐名股东权利受显名股东制约,权利内容和显名股东基本一致。隐名股东指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其它原因,对其股东身份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形式特征的出资人。因此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自身原因,其股权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