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产生二手房定金纠纷的原因包括:文字表述未明确写明定金,被订金、意向金、预付款等字样混淆视线;定金交付的金额违反法律规定,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未明确界定中介公司收取、代收定金的性质及转交责任。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的。 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的。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
解除购房合同协议的理由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签订协议解除购房合同; 2、根本违约事由的出现; 3、对方迟延履行,且经反复催告仍不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不能过户的原因如下:卖房者无法提供相应合理合法的房产证;共有房屋产权,卖方个人未经其他产权人的同意,私自变卖房产;已经被或者准备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或未经收押者同意,变卖房产;产权房屋因为违规建筑而被冻结;正在出租的
房子不能过户的原因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房屋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
房子不能过户的原因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房屋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按照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
房屋不能过户的原因如下:卖房者无法提供相应合理合法的房产证;共有房屋产权,卖方个人未经其他产权人的同意,私自变卖房产;已经被或者准备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或未经收押者同意,变卖房产;产权房屋因为违规建筑而被冻结;正在出租的
出现退房情况归集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延迟交房。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期限不能交房,经过催告后,仍然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
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无效代理合同发生的原因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来签订自己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等。
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1.借款时不写借条。2.借条的内容不明确,没有准确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用词模棱两可。3.借条不是本人所写。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4.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5.利息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