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单只以女方不能生育为由的不可以要回彩礼,只有是在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要回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
离婚后,如果有以下情况的,那么在离婚时给彩礼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其他情况则属于彩礼接收方的财产: 1、双方当事人未实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要回彩礼; 2、双方当事人结婚后并没有一起生活的,离婚时可要回彩礼; 3、由于婚前给
要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一旦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就可以不退,经济困难的除外。但是如果你们自己生活中有协商的话,可以按照自己的来,毕竟这个不是原则性问题,双方自愿为主。
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提离婚是不能要回彩礼的。法律明确规定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要离婚的,彩礼能要回,但是要符合法定要回彩礼的情形。离婚后男方要回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二是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
如果双方离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那么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彩礼。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彩礼是能要回来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不一定需要退给男方。下列情况即使是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以不予退还彩礼: (一)当事人已经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生活在一起的; (二)离婚时,女方不归还彩礼,男方也不会因为给付彩礼而造成离婚后生活困难的。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 彩礼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拟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并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要回礼。但是如果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