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民事诉讼权利主要有: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代理权限范围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授权代理权限范围需要诉讼代理人完成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
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应当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事诉讼包括以下这些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
借条起诉是要起诉借款人的,如果存在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 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 (1)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2)第二审程序,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中包括以下证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中的抗辩权包括如下: 1、独立抗辩和从属抗辩,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3、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申请回避、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其他约定可代理的事项。 如果是特别授权,还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