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不应超过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的十五日。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能。 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 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 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申请仲裁: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
不服仲裁裁决不能再去法院起诉。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申请仲裁: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是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于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除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
员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员工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仲裁裁决履行。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只能由劳动者起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如果是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的对象是用人单位;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书,起诉的对象是劳动者。上述主体不服仲裁裁决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
1、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话,则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