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威胁人身安全的生产事故往往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其量刑标准为: 1、违反生产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建筑物等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极大损失时,将会面临3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 2、发生法律规定的相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没有及时报告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中国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应当立案。
在我国《刑法》中行为人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
重大安全事故罪包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以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为例,犯此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