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受保护。具有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签署了离婚协议,实际履行了财产分割条款的,在没有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等情形的情况下,应认定离婚协议有效,按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关系,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事实婚姻是否受到保护,要看确定的事实婚姻关系是不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依据《婚姻法》第8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确定的事实婚姻关系,国家法律予以承认和保护,但必须补办登记手续。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
没领证的事实婚姻,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
《民法典》规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是否有孩子都不影响事实婚姻受到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共有的财产,不应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事实婚姻而出生的子女,视为非婚生子女等。事实婚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依据民法典规定当然享受继承权;事实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分割
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后,该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的实质要件如下: 1、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事实婚姻是否受到保护,取决于确定的事实婚姻关系是否在1994年2月1日前,具体如下: 1、国家法律应当承认和保护1994年2月1日前确定的事实婚姻关系,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但未到婚姻
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