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行政拘留不能折抵刑事拘留,但是刑事拘留可以折抵行政拘留。法律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发现行为人没有构成犯罪而只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在需要给予其行政拘留时,之前对其刑拘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期限。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可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
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缓刑的条件,符合即可撤销。撤销缓刑的条件如下: 1、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等情形的。
在办理各种案件时,公安机关为了维护大众的利益是可以做出行政拘留的。如果遇到被拘留的公民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有异议,那么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再决定是否撤销拘留。公安机关在做出相关审查后是可以撤销的。
治安拘留三天未执行,属于执法结束,是不会继续处罚的。但是对撤销没有明确规定,因为被调查后未执行拘留属于警告式处罚。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行政拘留应该具有合法性,该
行政拘留还未执行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暂缓期过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复议成功后作出撤销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拘留不再执行,而行政拘留记录也会消除。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不可以行政拘留。如果行为人因同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规,又触犯刑法,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刑事拘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对方谅解的也不能撤销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即便受害人表示谅解、不追究责任,处罚决定也不能撤销。除非被处罚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
不可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